2007年12月29日,教育部、财政部下发了教高函[2007]31号《关于批准第二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的通知》,长安大学获得4个国家级第二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,分别为: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、交通运输、地质工程、机械电子工程专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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